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,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人妻av
(以下简称“人妻av
”)宣传文化阵地管理,根据《人妻av
宣传文化阵地管理办法》(宣字[2021]45号)有关要求,结合人妻av
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宣传文化阵地(以下简称“阵地”)是指在校园公共区域内张贴、发布、摆放的宣传文化载体,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栏、电子屏、条幅横幅、展板海报、道旗标语等。
第三条 人妻av
阵地管理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,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助力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凝聚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,自觉承担起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的使命任务,不断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。
第四条 人妻av
阵地管理遵循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主办谁负责”的原则,学校公共区域以及校内外冠以学校名义的宣传文化载体由人妻av
提出申请,人妻av
党委负责人审核同意后,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。人妻av
内部设置的其他宣传文化载体经人妻av
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,报人妻av
办公室备案。
第五条 人妻av
阵地管理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,内容要积极向上、文明健康,文字要使用国家规范汉字,英文翻译须准确无误。
第六条 人妻av
阵地管理由人妻av
党委负主体责任,申请使用单位负直接责任,并对内容、文字进行审核把关。人妻av
由一名六级及以上党员领导人员负责阵地管理。
第七条 未经审批不得以学校名义冠名或者在公共区域设置宣传文化载体,如发现未经审批或者不按审批要求设置宣传文化载体的,人妻av
将进行通报批评。造成不良影响的,学院将根据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。
第八条 人妻av
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人妻av
党委书记、院长为第一责任人。如发现各单位在学校和人妻av
宣传文化阵地出现不恰当内容的,要第一时间向人妻av
党委报告。
第二章 宣传栏管理
第九条 人妻av
办公区域设立的宣传栏由人妻av
自行负责管理。
第十条 按照“谁发布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人妻av
要对宣传栏内容的政治性、思想性、科学性负责,注重组织策划,严守宣传纪律,合理安排宣传主题,遇有重大节日、重要节点可随时更换。
第十一条 人妻av
要指定专人对所负责的宣传栏定期检查,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,保证宣传栏的整洁美观,如有发现破损现象,应及时清理或维修。
第十二条 未经许可不允许在校园公共区域内新建宣传栏,如需新建,应填写申请表,由人妻av
党委负责人审核同意后,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。
第三章 电子屏管理
第十三条 人妻av
办公区域设立的电子屏由人妻av
自行负责管理。
第十四条 按照“谁发布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人妻av
要对电子屏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查,确保信息健康、准确、实用,内容原则上应为学校和人妻av
重要事项、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信息,以及重要节庆日宣传标语等。
第十五条 人妻av
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,人妻av
办公室对电子屏做好登记备案工作,所辖电子屏如接入校园网须按照学校网络安全相关规定执行。
第十六条 未经许可不允许在校园公共区域内新建电子屏,如需新建,应填写申请表,由人妻av
党委负责人审核同意后,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。
第四章 临时性载体管理
第十七条 人妻av
设置临时性载体应由人妻av
负责人审核把关后,通过翱翔门户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,报党委宣传部审批;人妻av
办公区域设置的临时性载体由人妻av
自行负责管理,人妻av
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。
第十八条 人妻av
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临时性载体发布的内容,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,尤其对导向是否正确、内容是否准确、版权是否合规等进行审核。
第十九条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,临时性载体的布置须在规定期限和指定地点进行,人妻av
要对布置的临时性载体进行维护,不得破坏学校设施、影响校容校貌、妨碍交通安全,会议或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拆除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。
第五章 附则
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人妻av
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